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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行政院第399次会议通过经济部提案,中国电力制钢厂由经济部、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商股三方组织股份有限公司。
为抗战及市场需要,经济部年初又建议筹办云南钢铁厂。
云南钢铁厂筹委会正式成立。
中国电力制钢厂炼出第一炉钢水。
中国电力钢厂轧制出第一批钢材。
云南钢铁厂50吨炼铁炉出铁。
云南钢铁厂奉资源委员会令,改名为云南钢铁厂保管处。
解放前夕,云南地下党在中国电力制钢厂职工中发展了“新民主主义工人同盟”盟员,并发动群众于6月中旬成立了“工人联谊会”,开展护厂斗争。
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市军管会正式接管中国电力制钢厂和云南钢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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