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钢LF炉搬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摘要:玉钢LF炉搬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为更好的征求公众的意见,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玉钢LF炉搬迁新建项目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镇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厂内,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搬迁安宁公司2#精炼炉一座、新建精炼炉一座,同时配套建设辅助设备。

玉钢LF炉搬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为更好的征求公众的意见,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

1、项目名称

玉钢LF炉搬迁新建项目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镇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厂内,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搬迁安宁公司2#精炼炉一座、新建精炼炉一座,同时配套建设辅助设备

二、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

  人:辜家凤

联系电话:18725166568

三、环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人:侯工

邮箱:447554960@qq.com

电话/传真:0871-64163808

四、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层次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具体为项目所在地的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实施对您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调查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发布者:玉钢公司   点击数:5410   发布时间:2021-06-10 11:10:55   更新时间:2021-07-19 11: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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